2015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0人(4)
(二)报名办法。
1、考生完整有效报名材料至少包含以下7种,前5种必不可少,后2种根据个人情况增减。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⑵《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必须有招生就业处鲜章、贴个人1寸标准照);⑶能显示补考或重修成绩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⑸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或招生就业处);⑹大学期间各类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盖学院鲜章);⑺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盖学院鲜章)。另,有当兵经历的,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附后。
2、报名材料装订顺序:将《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作为封面,其他材料参照报名办法中考生完整有效报名材料1-7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
报考甘孜、阿坝或凉山州的懂得当地民族语言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在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盖户籍地派出所印章)。
3、报名方法。方法一:将完整有效报名材料邮寄至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方法二:将完整有效报名材料装在信封内密封好,写明收信单位、收信人,送至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门卫室。
报名重要提示:
1、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必须认真阅读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报考的岗位(岗位指接收计划中 公布的自贡、攀枝花等17个支队单位中的1个单位名称)、专业(专业指所选支队公布接收专业中的1个专业名称)和是否服从调配等重要信息,每名考生只能在一般考生和懂得当地民族语言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选报一种,岗位及专业限报一个,考生不得填报与自己所学专业不同的专业,凡多报、误报的视为报名无效。
2、招收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收条件的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军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3、毕业生向我总队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附: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doc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邮 编:610036
联系部门: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顾干事 联系电话:028-86303777
监督电话:028-86303782(总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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