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为日常表现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
五、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221029。
六、聘用办法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首次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享受月薪基础工资为1300元,学历补助(大专学历每月200元、本科学历每月 400元),缴纳社会保险。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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