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133人公告(3)
(三)考察
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考仪陇县改良站、饲料站,村建环卫中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见附件1)。
体检合格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12月1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招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考试招聘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考核招聘的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17—7216861 7216068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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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陇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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