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元招考旺苍县委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3)
七、公示
根据最终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管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元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管理。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4202195 4202384
监督电话:(0839)4203145 4312380
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 旺苍县纪委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7日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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