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外语类两类试卷。其中综合类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外语类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方案将在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各占50%的比例,合计为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核。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规定网站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发布的最新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计划、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7866460(工作日接听)
咨询电话:0532-87863012(工作日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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