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部门招聘13人公告(2)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纪工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至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
对考察人员进行调档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财务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体检
对考试、考察均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按1:1比例集中体检,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七、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按现行聘任制人员执行待遇。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均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工委(监察局)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2561026、2561269
监督电话: 2561087
报名及考试、聘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财务人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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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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