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艺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技能测试为主或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驾驭和科研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我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将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42360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山东艺术学院.xls
附件3:介绍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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