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公告(2)
四、面试
面试由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psxq.gov.cn/)查询。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体检、公示
(一)资格复审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同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所有资历、资格取得时间截止为2014年10月31日。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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