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138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本人户籍不在泰安但父母一方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2月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采取先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属实后再退还的办法,于12月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医学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4日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为卫生医学基础知识)
10∶00-11∶00 综合写作(医学类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综合类职位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卫生医学基础知识)占60%、综合写作(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从事报考职位所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基本素质和职位适应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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