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保定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130人公告(3)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 1月10 日9:00-17:00到北市区就业服务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交费发票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15年 1月 11日(周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
(1)教师岗位采取微型课的方法,每人10分钟(试讲前每人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其中,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者上午一次性入闱,下午面试考生午餐由组织方提供并在侯考室内进行。
(2)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谈,时间10分钟,需要考生回答四道题;
(3)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4、结构化面谈不分岗位、专业,同一半天回答同一组问题; 微型课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
5、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器材、乐器等带入面试室。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五、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岗位信息表》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或约定不能满足需要者,应聘市直单位遵循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笔试成绩高的;应聘南市区所属教师岗位遵循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二)2015年 1月16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在市人社局统一协调下,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南市区文体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要求不符以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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