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广宗县选聘16名公安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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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广宗县选聘16名公安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公安消防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消防工作人员16名。其中,面向复退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10名消防队员;面向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3名消防文职人员;面向具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人员选聘3名消防驾驶员。报考消防队员、文职人员和驾驶员的人数大于选聘计划的按计划数聘用,等于或小于选聘计划的按计划数的80%聘用。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消防队员、文职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8日后出生)。报考消防驾驶员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8日后出生)。
2、报考消防队员、驾驶员限男性,文职人员性别不限。
3、具有广宗县户籍或配偶是广宗县户籍的。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
7、具备选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1月1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消防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11月19日—25日在广宗县电视台、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xrs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11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宗县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7211406
4、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2014年公开选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非广宗县户籍的需携带结婚证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六张,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考人员登录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xrsj.gov.cn)下载《广宗县2014年公开选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规范据实填写。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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