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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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所属24个事业单位用人急需,经市政府批准,拟为上述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同时代为南市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5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可以平行或下行使用(高校、职业教育系列教师资格证除外),若教师资格证与毕业证所标专业不符,原则上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7、《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掌握,无年龄要求的按35周岁以下掌握。计算年龄、基层工作(任教)经历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其中,某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北市区就业服务大厅一楼(保定市北市区莲池北大街339号,保定市青少年宫东侧)。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路青少年宫站下车;市内途经51路、37路、22路等。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方式进行,初审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南市区所属学校由南市区文体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
其基本程序为:
1、应聘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Excel版本,考生下载后请勿改变其格式);
2、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资格初审;
3、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要求者)、教师资格证(有要求者)、(派遣证)报到证(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下同)、户口本(有户籍限制要求者)、证明任教及相关工作经历(有要求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招聘单位(初审处);
6、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底色不限)、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所传照片应与《资格审查表》中照片同版同底,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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