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学年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招聘16名教师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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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年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招聘16名教师公告(第一批)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优秀人才的引进渠道,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及少数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首批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岗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除明确华师大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招聘录用后由江东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至直属各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程课为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5年7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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