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贞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5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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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贞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55人公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5名(其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7名)。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与专业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人员视为称职<合格>);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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