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贵州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考试招聘1名护士公告(3)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医院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84722363136400
监督电话:0852-3119518(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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