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沧州泊头职业学院招聘11人公告(3)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泊头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btzyxy.cn)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统一规定的模块进行。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环节分讲课、评委提问、技能展示(艺体类);应聘管理岗位的面试环节为演讲、评委提问。
①教师岗位:
②教师(艺体)岗位:
③管理岗位: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12月30日当天在考点公布。
(4)总成绩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筛选优先原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学历层次高低、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方面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泊头职业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泊头职业学院网站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由市人社局审核拟聘人选个人档案等材料后,在泊头职业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按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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