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承德旅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8人公告(4)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2:30至4:30点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2015年1月12日早7:00体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承德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院组织部、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hbtvc.com/)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考核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学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选聘的8名教师,需在学院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4、被聘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学院有权予以解聘。。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hbtvc.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4-2376822
监督举报电话:
0314-2377076
本简章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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