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宝安区教育局招聘普通雇员1人公告(3)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宝安区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用人单位为拟雇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0755-29999780。
十、本公告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1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