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2人公告(第四批)(3)
五、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考核之前,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校纪委监督下,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学术报告评价的形式,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须为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报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八、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0523-80769075 联系人:吕老师 卜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61266 联系人:潘老师
十、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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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