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鞍山市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10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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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鞍山市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109人公告
为优化鞍山市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促进鞍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鞍山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计划10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4年鞍山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需要。
4、符合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1)具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
(4)在国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参照国内大学同等对待,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国外学历参照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有关政策的院校,暂按《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年度综合排行榜前200名院校、亚洲排名前100名院校掌握,其它院校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年龄条件:
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2日(含)至1996年12月22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2日(含)至1996年12月22日(含)期间出生)。
3、鞍山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公开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本次选聘免费报名,全部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岗位信息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每名应聘者只能参加一个岗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