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教职工32人公告(2)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系统(http://gkzp.caac.net/),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生成《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并在笔试时(免笔试岗位的在面试时)提交学院现场工作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民航人才网(http://www.caacrc.com/)或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系统(http://gkzp.caac.net/),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与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于2015年1月20日通过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院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表2),在2015年1月23日17:00前向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初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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