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韶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2)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组织实施:面试由韶关市气象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5年1月19日9:00开始。面试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73号市气象局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
3.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及韶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gqx.com/)公布。
4.注意事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候考室设在韶关市气象局办公大楼4楼接待室。
(二)体检及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以具有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经验者列前。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韶关市气象局组织实施。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韶关市气象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及韶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gqx.com/)公布。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气象局纪检组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六、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738363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738361
举报信箱:sgqxjbgs@163.com
韶关市气象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韶关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韶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rar
韶关市气象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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