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城区高中招聘教师22人公告(3)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002、004、005号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ypxzx.com)、丹阳人才网(http://www.dyhr.cn/) 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丹阳市教育局0511-86569065;86522062;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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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