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安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35人公告(2)
3、面试
笔试成绩在安吉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社会人员按1:2的比例、退伍军人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政审、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政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5、聘用
政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有录用后自动放弃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缺人数从相应类别中,依笔试与面试总分依次经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替补。
五、其它事项
考生于2015年1月8日(8:30—11:30,14:00—17:00)持《领准考证凭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浦源大道700号)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72-5031213。
安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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