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教师岗8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初审合格进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专业测试或面试说课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资格审查地点:卫生类在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嘉汇大厦8楼A区8-A-02室,教师类在枣庄市新城区祁连山路枣庄职业学院图书信息楼1107室组织人事处。
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说课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专业测试或面试说课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类别,采取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类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学业考核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说课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和枣庄职业学院共同组织。
学业考核和综合考察结合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用人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考核意见。
专业测试和面试说课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原则上在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对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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