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鞍山市教师进修学院聘用兼职教研员公告(2)
四、兼职教研员工作方式和方法
1、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在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前提下,积极承担市教师进修学院有关教研工作。
2、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协助教研员开展工作。
3、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联络制度,兼职教研员要及时向本学科专职教研员汇报教研教改及工作完成情况。
五、兼职教研员的管理
1、兼职教研员以学校管理为主,市教师进修学院管理为辅。学校对兼职教研员的教研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兼职教研员承担教研工作任务要同时计算在其任职学校的工作量和课时总量中。
2、实行学科管理,以学科为单位定期召开兼职教研员会议,研究学科教研工作,承担学科任务。
3、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由教师进修学院颁发聘书,每届三年,到期自动解聘。
4、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每年一次任职考评;连续三年考评优秀者,若继续需要可转下次聘用;一次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兼职教研员的待遇
1、兼职教研员可优先获得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学习、研训和深造机会。
2、同等条件下,优秀兼职教研员在晋级、晋职、评优树先等方面可享受市级学科带头人待遇。特别优秀的兼职教研员如符合破格晋升条件,可晋升上一级职务。
3、兼职教研员享受优先推荐为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并在活动中享受加分待遇。
4、在教科研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经费支持。
5、教师进修学院将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教研工作实绩考评,对业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聘用程序和办法
此次聘用工作,采取电子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实施。相关工作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戴立军。联系电话:0412—2613498。电子邮箱:xy2613498@163.com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填写《鞍山市兼职教研员聘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可打印)。
(2)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条件中所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经审查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测试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