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靖江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2)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3.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残联办公室(阳光大道1号商务B楼51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考试根据岗位分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以及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两种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考试复习参考见附件二。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一),满分为100分。
3.面试。有技能测试岗位的人员按技能测试成绩加笔试成绩,其它则根据笔试成绩,都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有技能测试岗位人员按技能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20%和面试成绩占60%,其它则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