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镇南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
七、考核方式
自主招聘教师的考核是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笔试、试教和面试。
1.笔试(权重为30分)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相关知识模拟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出题与阅卷由我校具体操作,镇教指中心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2.试教(权重为40分)
根据学科教学进度,同一学科采用“同课异构”形式,抽签决定上课年级、内容及班级。
3.面试(权重为30分)
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试讲、答辩等方式。由评委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10分)及综合能力(10分)进行评分。
八、具体安排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止接受报名。
2. 审查材料后,学校通知三位学生参加面试。
3. 面试时间:2015年3月15、16、17日
4. 考核总成绩第一名,成为被古镇镇南小学录取对象。
九、政审、体检及录用
我校成立政审小组对考核通过人选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政审通过者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政府审批。经镇政府审批通过的人员,即行办理有关签约手续。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中山市古镇镇镇南小学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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