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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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于2006年(原名称为“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2012年更为现名),公益一类,挂靠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主要负责广东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有关工作;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系会议日常工作,执行联系会议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定(修改)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研究提出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计划;收集相关信息,并按规定予以上报和公布。
为加强省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七)非广州户籍(含从化、增城)报考者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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