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招考社区党群服务辅助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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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招考社区党群服务辅助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街道组织部社区党群服务辅助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街道组织部社区党群服务辅助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自2008年1月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职员、雇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此次招考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月31日;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附件4。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一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4、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下载);
(2)《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及验证证明(原件留复印件,学历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4)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6)计划生育调查表(见附件3,留原件,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7)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包含有无参加“六四”以及法轮功);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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