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招考社区党群服务辅助雇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雇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1)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南湾街道上报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委组织部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龙岗区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中共龙岗区南湾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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