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利辛县直公立医院招聘214人公告(3)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加权计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总成绩在利辛县县直三家医院网站(网页)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其他信息也将在上述网站(网页)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考察体检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考察时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
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利辛县卫生局网站及利辛县直三家医院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别由县直公立医院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录用的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单方面解除工作关系。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依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次招聘工作邀请县医管办、人社局全程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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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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