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如皋选拔招商人员10人公告(2)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招商人员由市财政给予必要的招商经费保障,具体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全市驻点招商经费管理使用的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第55期)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招商成效明显,符合第一引荐人奖励条件的招商有功人员,按照《关于对我市项目投资第一引荐者和相互引荐项目镇(区、园)实施奖励的意见》(皋办〔2012〕66号)文件执行。对完成和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招商人员,享受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与招商实绩挂钩、考核发放。
六、其他
招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658696(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87288398(市招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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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招商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