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聘音乐骨干教师1人公告(2)
2.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并按下表材料清单顺序汇集在同一个PDF文档中,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序号 | 材料清单 |
1 |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
2 | 个人简历(首页务必写清楚自己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3 | 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
4 | 身份证正面、反面 |
5 | 普通话等级证书 |
6 | 教师资格证书 |
7 | 职称资格证书 |
8 | 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
3.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sfxrsb@163.com,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音乐教师”(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音乐教师)。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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