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聘音乐骨干教师1人公告(3)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和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1.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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