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聘音乐骨干教师1人公告(4)
(二)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3. 面试包括:(1)德育测试(满分为100分)。(2)教学试教(满分为100分)。各项测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德育测试、教学试教成绩分别达到70分以上方可录用。
4.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德育测试成绩×15%+教学试教成绩×35%。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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