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绍兴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17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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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绍兴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17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5年度上虞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72名工作人员。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92名,区级医院分院25名,基层医疗单位43名;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委托招聘1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如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按资格审查合格数的80%(四舍五入)确定招聘计划数,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具体办法视报名情况另行制订公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区级医院卫技岗位:
1、2015、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4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
区级医疗卫生单位非卫技岗位: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
1、2015、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毕业生,其中2014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卫技专业技术资格者。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地点: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原上虞卫生进修学校,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交纳考务费40元。
4、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15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本区卫生系统内编外用工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3月16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4:30到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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