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泉州五中教师招聘8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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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泉州五中教师招聘8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15年泉州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201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日。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1)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6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或者骨干教师,或者县(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参加县(区、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如公开课、说课等)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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