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惠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53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1、各招聘单位对符合引进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作应聘登记和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2015届毕业生提交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
现场报名者,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报名者在参加考试时现场提交以上资料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由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形式,结合考生的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其中教师职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值达不到合格分值以上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综合素质研究决定选择更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2、考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3月6日。
3、考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2013--2014届毕业生进入下一环节,2015届毕业生,与县人社局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其他方面。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规校纪;
4、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5、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6、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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