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嘉兴市直属公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32人公告(3)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全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1)应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本(代报时同时提供代报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见附件二样张)。
(3)教师资格证书(2015年师范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见附件二样张)。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5)应聘报名表(附件三,自行下载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015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就业推荐书》。
2013年以后毕业未就业者还另须提交《学习成绩单》及学校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在职教师另须提交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及教育教学水平、工作业绩等的基本情况介绍。
社会人员另须提供原单位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的基本情况介绍。
(6)报考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时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考核
1、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参加笔试人员为报考各类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职教师、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是否进行笔试,将根据学科报名人数确定。对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达到1:5人以上的学科,必须进行笔试。
(3)进入专业考核的人选,将根据学科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分别按照1:3)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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