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3人公告(2)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62149,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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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表.doc
2015江苏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