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石嘴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石嘴山日报》、石嘴山电视台、石嘴山人民广播电台、石嘴山网、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3月13日(星期五)。
2.报名地点:本市以内人员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本市以外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报名。报名截止后,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16日(星期一)上午12时前将报名表、统计汇总表统一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资格条件认真填写《2015年石嘴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或《2015年石嘴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可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zshrss.nxszs.gov.cn/)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浅蓝底1寸彩照(一式三份),经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另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浅蓝底1寸彩照3张(提供同底电子版);须验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为:参加工作时间、正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现任职务或现聘岗位、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受处分的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应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需提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属于两地分居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具体分居时间证明;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进行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商遴选单位同意,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愿调整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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