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大学招聘151名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
第一层次(A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一层次(A2):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一层次(A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业绩等条件限制。学校鼓励学术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引进,并给予特定的引进政策。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第一层次(A1)、第一层次(A2)和第一层次(A3)学校分别提供500万元、300万元和150万元购房补贴及协商、35万元和25万元年津贴;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4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100万元。
(二)学术带头人: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博士生导师(至少指导1届博士研究生);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和省部级C类项目各1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B类项目1项,或国家级C类项目2项;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B类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篇(部)(其中A类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A1类期刊学术论文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A类期刊学术论文5篇(其中SCI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或TOP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
5、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国家级教研科研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指定房源并按基准评估价提供140平米的购房费;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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