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湄潭县城区学校教师考调83人公告(3)
2、报名时间:
2015年3月7日—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4、报名公示:2015年3月10日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湄潭教育网公示报名人员情况,接受社会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情况的监督。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考调的全过程,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四)奖励加分
在2011~2012、2012~2013、2013~2014三个学年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3分;获得地、厅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加1分。所有获得荣誉称号或表彰的须为各级党委、政府行文表彰或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有人事部门参与)行文表彰。奖励加分计入总成绩,按次数累计计算,最高不能超过5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计算机、小学音乐(乐器类)、小学美术及特教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初中、小学其他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
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初中计算机、小学音乐(乐器类)、小学美术及特教学科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奖励加分。
初中、小学其他学科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奖励加分。
1、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湄潭教育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岗位计划1: 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
①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说课学科岗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及物理实验、初中化学及化学实验、初中生物及生物实验、初中历史、初中政治、初中地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
说课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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