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罗甸县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3)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罗甸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此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罗甸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小组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甸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需在网上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将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一份后到指定处进行学历审核;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报考教师职位要求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由所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2015年8月31日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证明(证明内容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成绩及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具体学科名称);
6、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罗甸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罗甸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该职位人才引进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引进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数取消的,由罗甸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1、此次人才引进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教育类职位(罗甸县第二中学财务管理人员职位除外)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
(2)除教育类职位外的职位(含罗甸县第二中学财务管理人员职位职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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