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82人公告(6)
九、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11日-13日向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5.招聘信息详见福鼎教育网(www.fdjyw.com)。
6.各招聘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地点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福鼎教育网(www.fdjyw.com)公布。
笔试咨询电话: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0591-86215690
面试咨询电话: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0593-7820061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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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教育局 福鼎市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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