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柘荣县新任教师招聘23人公告(农村教师进城区)(3)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考对象的笔试成绩就是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且影响录用时,则另行加试。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按照对应报考岗位的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学校;
4.报考者需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学校应负责审核报考者条件要求。凡提供虚假证明者,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进城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进城招考;
5.各校应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本校全体教师,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6.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93-8352036;
本文未尽事宜,由柘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柘教〔2015〕68号 柘荣县教育局2015年城区学校选调在职教师进城考试工作通知.doc
柘荣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