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顺昌县进城任教农村教师选聘8人公告(2)
四、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敬业爱岗、积极工作、表现良好。
2、年龄: 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根据顺政教[2010]99 号和顺政教[2010]114 号文件精神,被选聘担任农村学校专职保安者年龄不受限制)
3、身体健康。
4、教龄:在顺昌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即2010年秋季之前在顺昌县农村学校参加工作的教师。
5、学历:小学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中学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报名截止日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不达标。
6、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7、每人只限报一个相应学段的相应学科,各学段学科之间不能跨报(以首轮岗位设置后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准)。
8、一中教务员岗位,不限学科,但必须在农村乡镇中学教务处工作满两年(包括教务处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及教务员)。
9、自2010年9月起至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不称职的、擅自离岗达1个月以上者均不得参加选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仍在处分期内的不得参加选聘。
五、报名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委托考试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缴费(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4月5日17:30。选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选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选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选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选聘者政策咨询并通过网络进行选聘者资格初审。参加选聘人员是否具备选聘资格以选聘资格复审确认为准。
(二)资格初审
由顺昌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报考资格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报考“一中教务员”岗位者还须持所在学校担任教务处工作经历证明,经所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到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时间:3月30—4月1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
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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