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顺昌县进城任教农村教师选聘8人公告(4)
七、入围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和各学段各学科职数,按1:1确定入围人选,不再进行面试。
八、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入围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复审应交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过的《2015年顺昌县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考试审核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起始学历及现学历)、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首轮岗位设置后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九、选聘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顺昌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十、录用办法
1、城区小学录用顺序:按实验小学→双溪中心小学→城东小学顺序录用。
2、以笔试成绩及担任首轮农村专职保安(顺政教[2010]114 号)奖励分之和作为总得分,按学校录用顺序,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聘岗位名额择优依次录用。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被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因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被选聘上的教师在新岗位上试用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再正式予以办理人事编制调整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校任教。考核内容由学校综合评定、学生及家长民主测评等方面组成。
5、被选聘上的教师需与录用学校签订录用合同(基本服务期限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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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顺昌县公开选聘农村小学教师进城任教考试审核表.docx
顺昌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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