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招录60人公告(2)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考程序
2015年宁夏选调生笔试与2015年宁夏全区公务员招考笔试合并进行,使用同一试卷,单独划线录取。
符合2015年全区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同时报考2015年全区公务员招考。笔试结束后,先行组织进行选调生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未被招录为选调生的,只要取得公务员报考职位面试资格,可继续参加公务员招考后续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一)审核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写《2015年宁夏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名
经学校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7日09:00至4月3日24: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宁夏2015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两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须于2015年4月6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同时报考选调生和公务员的,只在选调生报名系统中缴纳一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于4月2日18:00前申请免交报考费。
(4)结果确认。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951-5099130、5099131)。2015年4月6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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